2020年北京市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变更通知

2020-11-29 23:01:41阅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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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0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变更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2020年11月13日发布了《2020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原公告中通过网上初审的毕业生需提交材料内容做出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照片,并将照片打包发送到报名单位指定邮箱,压缩包以“岗位编号+姓名”命名,照片以实际内容命名,如“1 报名表”、“2 身份证”: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北京市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毕业证、学位证;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5.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信息未变更。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8487392 88472680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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