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8-28 22:09:58阅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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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和区编办批准补充工作人员计划数,制定本次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平谷区卫生健康委所属17个事业单位的44个岗位,拟招聘55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因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7.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当前应届毕业生引进政策,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

8.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其中,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仅限报考户籍不限的应届毕业生岗位,并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的有关要求;

9.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2021年9月2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2日下午16:00,

应聘人员可登录平谷网上报考系统http://renshi.bjpg.org进行申报。

年龄计算方法为:年龄=2021年-出生年。招聘单位相关人员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力社保局全程指导监督。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3天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全程须佩戴口罩。

1.面试合格线: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5.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

6.拟聘人选确定:按照面试成绩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三)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需说明事项

1.岗位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应自觉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平谷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2.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1.平谷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2.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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