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昌平区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3-07-21 20:48:27阅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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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北京市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昌平区将开展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53个岗位,其中,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42个,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11个。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昌平区各镇街符合招聘条件且签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书》的社区“两委一站”在岗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7.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

(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8.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镇街推荐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9.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10.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及相关材料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截至2023年7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昌平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提出报名申请。所在社区、镇街同意并逐级初审后,在初审通过人员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各镇街汇总本辖区初审通过人员报名材料并报送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进行复审。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7月26日。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所在镇街。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公告附件1下载并提交打印版《昌平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2份,贴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果报考人员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加盖相关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在社区工作期间签订的全部《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2份;

(6)在社区工作期间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7)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足“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的,需提供正式任职通知(带文号)或镇街党(工)委会会议记录等复印件2份;

满足“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满足“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需提供职业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满足“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的,需提供正式任职通知(带文号)或镇街党(工)委会会议记录等复印件2份;

满足“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满足“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需提供职业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打印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2023年8月2日至8月5日,登陆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http://cprc.com.cn),点击“社招准考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并打印。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5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公共能力基础知识。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要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 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可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昌平区政府网站。面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

(六)综合成绩权重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 20%、40%、40% 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 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 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 入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昌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统一纳入镇街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并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各镇街报名咨询电话表》(附件2)(工作日9:30-16:30)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69718771(工作日9:00-17:00)

考试程序监督电话:69747927(工作日8:30-17:30)

北京市昌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1.昌平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2.各镇街报名咨询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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