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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南川区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0-12-20 22:59:44阅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19届、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南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凭所在院校(系)盖章的《南川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就读的,须为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对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职业资格的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被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教育事业单位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20年12月21日09:00-18:00于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南川区2020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教育类)》(附件3)并经所在院系盖行政公章同意;②本人身份证;③报名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盖有院系和学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证明(证明上需备注负责成绩核实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⑤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⑥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者须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⑦获奖证明、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笔试、面试等所有招聘环节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国内低风险地区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出具健康码(行程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按规定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所有境外归国人员,请按规定提供14天隔离解除证明。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笔试时间和地点、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及人数将于2020年12月22日在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10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2020年12月25日在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3.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技能测试主要为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教材处理能力、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综合素质。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卫生事业单位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20年12月24日09:00-12:00于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东教8楼812室。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南川区2020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卫生类)》(附件4)并经所在院系盖行政公章同意;②本人身份证;③报名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⑤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者须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⑥非重庆医科大学的考生(包括重庆医科大学2019、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并提前与招录单位联系备案,联系人:谈自亮,联系电话15736542678。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报名当天中午13:00-13:30领取的准考证为准。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10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当天在考点现场公布。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30%。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事宜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或签订就业协议而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研究确定。2021届高校毕业生即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在总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签订,签约人选在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于2021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是按照简章要求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的必备程序,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及聘用资格。未按本简章要求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区人力社保局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2年、南川区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地区或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二)报名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142046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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