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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季度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1-02-01 23:43:23阅读()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为了促进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序流动,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形成活力充盈的干事创业环境。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石柱委办发〔2018〕12号)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委会同意启用编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县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选聘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县内乡镇行政或事业单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在编;
2.2017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2017年因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3.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自参加工作以来无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记录;
4.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石柱县2021年一季度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即报名前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在试用期内的(新招录的和提任中层干部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转任(交流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如专技13级以上,均含专技13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或附件的“基层工作经历”指在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或者入编之前在我县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工作经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7楼大会议室(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所需材料:
1.石柱县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1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入编满5年的,提供聘用文件(或其他佐证入编满5年的资料)、近三年(2017-2019)年度考核结果各1份;入编未满5年的,还需提供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收取50元考试费用,于笔试当日(2021年1月30日)上午8点前到石柱县人力社保局7楼报到凭身份证统一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考试考核方式进行,考试需进行笔试和面试。选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县人力社保局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选聘的岗位,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办理退费。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月30日上午8:30。
笔试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7楼。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当天在县人力社保局底楼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按选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县人力社保局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将收取40元考试费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月31日上午9:00,具体以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7楼。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8:00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县人力社保局大楼前集中。
(三)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
考生的各项成绩将在石柱县人力社保局底楼公示栏公示,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公示。
(四)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工作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前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可举报,县人力社保局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查证,一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者,取消选聘资格(举报电话:县人社局事业科73332853)。
(六)岗位确定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考试选聘到事业岗位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职务或岗位不再保留,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后,根据选聘单位的岗位设置及实际空余情况重新确定岗位。
五、其他
因疫情影响,本次选聘报名、笔试和面试前需对应试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体温超过37.3℃,不允许参加报名、笔试或面试。考生在开考前可申请体温复查2次,若2次复查体温仍超过37.3℃,则不允许参加本次选聘考试。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整个选聘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参加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聘。
本简章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石柱县2021年一季度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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