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陇南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12-22 01:36:28阅读()陇南公共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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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康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解决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康县县委、县政府同意,康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康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23名(其中男 19名,女4名),具体职位及招聘计划详见《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简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切实将品德好、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招聘为辅警协助从事公安交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员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二)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陇南市康县户籍;

(五)32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专业要求以招聘职位计划简表为准;

(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骑警、路面勤务岗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秘、新闻宣传、警务信息化、综合岗岗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其中骑警岗位身高175厘米及以上,要有一定的摩托车驾驶技能);

(八)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由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1年12 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17:30)至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共2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2)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陆中国学信网查询并下载打印,非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除外);退伍军人可以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彩色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张;

(5)报考人员亲自填写《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提前下载填写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

(6)报考骑警岗位的,必须提供E证及以上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委托第三方招聘公司共同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年龄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

6.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报考人员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现金方式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可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可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能测试: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报考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中任意两项达标视为合格,骑警、警务信息化、综合岗、路面勤务岗位按照附件3普通岗位标准执行,其他两个岗位按照附件3文秘、新闻宣传岗位放宽标准执行。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名额及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七)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由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相关人员组成政审小组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参加岗前培训。

(九)聘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结束后,根据综合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由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两年)并实行2个月试用期,经试用合格,予以聘用;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书》。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保障待遇

按照陇南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转发的省公安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交纳。聘用后基本工资确定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后按不同层级明确工资增长机制,服装及装备按实际需求予以保障。

六、注意事项

(一)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在资格审查中提供材料不齐全并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违规作弊或有其他违反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七、温馨提示

根据近期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为确保广大报名人员健康安全,请大家提前申领“健康码”,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当日要求全程佩戴。报名期间有序排队,进入报名地点请出示本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报名前每天扫描“甘肃健康码”二维码,查看健康码状况,确保报名当天“甘肃健康码”为绿码。

咨询电话:

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939-5932135

甘肃人力陇南分公司:0939-8236252

监督电话:

附件1: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简表

附件2: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康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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