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庆阳正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4-01-04 09:02:16阅读()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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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水平,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宁县专职社区工作者16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正宁县户籍,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聘)用及其他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和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1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正宁县人社局三楼311室(正宁县城轩辕大道24号)

3.报名资料:

(1)毕业证(含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5)《正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个人下载,规范填写,粘贴照片);

(6)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像素:390*550,大小不超过50KB);

(7)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提供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1)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工作人员现场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和个人信息进行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直接取消其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社区知识和基层党建知识等,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当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缩减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2:1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确定。本次公开选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的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山河镇政府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正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人数依总成绩递补,并进行考察、公示。

(八)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愿在社区继续工作的续签合同,不愿继续在社区工作的解除合同,本人自主择业。

四、待遇保障和管理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1850元发放(根据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岗位工资每人每月100元;工龄工资以本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为准计算,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绩效工资按人均400元/核定,由用人单位(各乡镇)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优罚劣,优绩优酬。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日常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聘用人员的人事、工作信息资料档案。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正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4-5952315

附件:正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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