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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22 11:29:40阅读()甘肃省水利厅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规定,2021年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1人。其中,管理岗位人员21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0人(详见《2021年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为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为1980年9月9日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7.此次公开招聘重点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倾斜,部分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社会人员招聘,具体请参照《岗位列表》。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gansu.gov.cn/)下载公告及《岗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下载公告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09∶00至9月14日(星期二)18∶00登录甘肃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gansu.gov.cn/)提供的链接跳转,点击进入“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入口”, 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具体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技术公司联系。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9∶30至9月15日(星期三)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9月14日(星期二)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9月16日(星期四)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农村特困户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城市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残疾人凭其相关证件原件,与各报考单位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16∶00。
5.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经甘肃省水利厅人事处审核,统一进行修改。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18∶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9∶00至9月26日(星期日)9∶00登录甘肃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因受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影响,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若发生变化,将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发布通知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
公开招聘按岗位分类别进行考试。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由笔试加面试组成,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笔试、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将及时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26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开考比例按照报考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水利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通知报考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管理岗位考试范围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范围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占40%,专业知识占6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甘肃省水利厅指导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依照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最低控制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本人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1:3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省水利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由甘肃省水利厅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甘肃省水利厅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水利厅指导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存在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拟聘人员公示
甘肃省水利厅按招聘岗位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水利厅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甘肃省人社厅备案。
八、审批聘用
对甘肃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2021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以甘肃省水利厅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次招聘工作在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
甘肃省水利厅人事处:0931-8416523
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水资源利用中心:0943-5538779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0937-3352401
甘肃省引大入秦水资源利用中心:0931-8255719
甘肃省水文站(省水文站机关、酒泉、张掖、临洮、陇南水文站):0931-8727536
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0931-7822725
甘肃省水利厅讨赖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0937-2851923
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0931-8883274
甘肃省水利厅兰州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0931-875624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10-63204113
监督电话: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0931-8411701
甘肃省水利厅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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