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水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2021-11-27 08:47:22阅读()清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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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清水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经县政府同意,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21名,主要从事灭火、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置岗位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21名(均限男性),其中后勤岗位人员2名,驾驶员4名(持有B2及以上驾照),35周岁以下;消防文员岗位2名,28周岁以下;专职消防员岗位13名,26周岁以下。特殊岗位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招录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所有岗位年龄均要求18周岁以上(截止2003年11月1日),身高不低于1.65米;

(三)消防文员岗位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写作特长,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持有C1及以上驾照且能够熟练驾驶手动挡机动车;后勤岗位人员主要从事大队后勤保障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的烹饪技术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后勤岗位及专职消防员岗位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

(五)退役消防员、退伍军人、持有B2及以上驾照、会计从业证等以及具有汽车维修、计算机等级、无人机操作等技能特长(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录: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8.工作学习中有重大泄密问题;

9.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招录计划,面向社会发布招录公告,公告在清水县融媒体、爱清水APP、清水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搜索“清水应急”)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办公室(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59号)。

4.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材料自行登录学信网打印);

(2)符合优先录用的其他证件(如退伍证、会计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

(3)《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

报名登记表》《清水县公开招录专职消防队员政审表》各一式一份(附件中下载打印,完整填写并贴1寸红底照片);

5.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2)测试时间:12月10日9时至12时

(3)测试科目:10米*4往返跑、原地跳高、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

(4)测试地点:县体育场、消防救援大队。

(四)面试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程序,实行量化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身体形态20分、仪容仪表20分、语言表达30分、交流沟通30分,身体形态、仪容仪表通过目测评分,语言表达、交流沟通通过提问方式评分,考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每名招录对象回答2至3个问题,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取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占比50%和面试占比50%的权重比例

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前文所述优先聘用条件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招录岗位的计划人数和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工作由应聘者本人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为主;

(3)对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1)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清水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录用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

五、人员管理

人员录取后,由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录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每次续签1年;考核不合格或录用人员在录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专职消防员实行消防队伍正规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六、工资待遇

后勤及消防文员参照现有政府招录专职消防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专职消防队员除参照现有政府招录专职消防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外,增加现场救援补贴和执勤补贴,工作期间提供食宿,被装等,按照工龄等级逐年逐级增加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实绩享受相应岗位津贴,驾驶员享受专设岗位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由清水县应急管理局和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二)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三)由清水县应急管理局对此次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清水县应急管理局:0938-7151517

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0938-4941820

附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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