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10-10 22:56:09阅读()毕节公共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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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维护毕节市七星关区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职位

本次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为勤务辅警,共162名,其中男性辅警112名,女性辅警50名。招录职位详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履行辅警义务;

2.户籍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二)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在总成绩的基础上按对应条款加分:

1.七星关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加2分;

2.公安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加3分;

3.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加3分;

4.退役军人加1分

具有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加分最高一项在总成绩的基础上计算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身体有纹身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的;

11.面部、颈部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同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人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大道东辰实验学校旁)

2.报名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为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办证明;

(4)其他符合招聘加分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5)近期免冠白底1寸证件照两张;

(6)报名表(纸质档)。(附件2)

(二)资格初审

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确认后,在报名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体测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测试科目为:男性: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性:4×10米往返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800米跑。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参加体能测试的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结束后,测试合格人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达到测试成绩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达到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二)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参加笔试的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和笔试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该岗位实际笔试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参加面试的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项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报名点对考试成绩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结束后,以三项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 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仅限一次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

政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总成绩及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被聘人员与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提交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分依次递补。因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其他岗位未录用且同意调剂人员中择优录用。

八、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每月最低工资为基础工资2300.00元+五险。

九、拟聘用人员如因电话不畅导致在招录期间不能通知招录信息的,责任自负。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研究决定。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

2021年10月08日

附件1: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职位表

附件2: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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