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12-24 10:02:31阅读()潜江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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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2020年度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如: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曾受过治安处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

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一楼(潜江市周矶办事处安远大道),联系方式:0728-6280365。

(二)报名办法及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考生任何报名费用。

2.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下载《2020年度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及资格审核表》),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后打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及资格审核表》(附照片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均一式两份。考生报名时,请在手机上自备一张电子登记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9: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28-6235833)。

5.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原则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笔试正常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求,提出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报市人社局核准。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40%。

(四)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潜江市人社局官网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公共类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一)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因考生笔试缺考、资格审核弃权或弃权后无人递补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提出是否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报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二)发布面试通知

在潜江市人社局官网和潜江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通知。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正常开考。由资格审核、面试弃权等因素产生1:1比例情况的,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考生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四)面试成绩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折算分=面试成绩×60%

六、发布总成绩

(一)潜江人社局官网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总成绩并列情况,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情况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

七、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实施,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在潜江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全面考核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匹配、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相关情况,同时对考生各类诚信信息、历来表现、社会关系、家族遗传病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由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潜江市人社局核准,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时间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考生弃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人社局与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专业、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电话:0728-6280365 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招考办公室;    

(三)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0728-6298803 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

(四)考务咨询电话:0728-6235833 市人事考试院;

(五)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与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六)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七)相关网站

潜江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xwzx/gsgg/

潜江人事考试网:www.qjrsks.cn

本公告由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度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2020年度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xls

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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