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雄安容城县补充招聘容东片区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2021-11-22 23:25:13阅读()容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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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容东城市管理工作,充实综合执法队伍力量,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容东综合执法队伍目前岗位空缺情况和队伍建设需要,特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容东片区综合执法辅助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雄安三县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相关业务水平。

(二)岗位要求

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

二、报考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1日9:00-11月23日17:30。

2.报名网址:https://bdyw2021rdzp.ibaoming.net/。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4.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格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资格初审合格,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00。

6.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9:00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动态,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4.优先项中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

5.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6.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或容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三)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本;

2.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退伍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笔试成绩较高者;②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 

(五)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综合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信息、党员身份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综合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报名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按照相关要求,确定如下薪资待遇:

1.基本工资:实发工资3000元/人/月,按月发放。

2.绩效工资:600元/人/月,按考核周期发放。按季度或年度进行考核的,绩效工资根据相应的考核结果,由考核结果对应的月绩效工资标准乘以考核周期核算绩效工资总量。

3.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4.统一发放四季制式服装及标识。

四、注意事项

考生需要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要查验“健康码”,提交《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后,方可参加。

咨询电话:0312-7907778、0312-7907779、0312-5953889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18946054039、18946054049

(咨询时间为9:00-11:30,14:30-17:30)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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