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3-07-21 16:26:23阅读()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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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根据《沧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沧组字〔2022〕3号),沧州经济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社区工作者9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edz.gov.cn/)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登录沧州经济开发区官网下载《沧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以学信网为准)、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为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二楼,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试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沧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地点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门。

五、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采取依次按中共党员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公布。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待遇

沧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基层治理保障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双学士及以下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及转正定级后的薪酬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社区工作者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予以落实。

十、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沧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2.《沧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考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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