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01 15:44:13阅读()衡水迎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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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至2006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岗位编号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条件 岗位条件
01 厨师岗 4 专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从事烹饪、中餐、西餐、面点、凉菜等厨师工作。
02 礼仪管理岗 4 专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具有酒店工作经验、美发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17:30。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需提交资料:《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模板详见附件2)、相关酒店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工作酒店公章,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宾馆酒店行业荣誉证书或参与完成国家级重大接待服务任务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此外,考生还须准备2分钟内的自我介绍微视频。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书面材料现场提交,电子材料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单独建立文件夹,现场U盘拷贝,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咨询电话:0318-6888915,0318-6888888转8704

报名地址: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

(时间9:00-11:30 15:00-17:30)

(二)测评考核。

1.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实际能力测试、技能操作测试。

综合测评成绩=面试成绩×60%+实际能力测试成绩×2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20%。各单项测评考核成绩均为100分。

2.有关事项。

(1)面试。

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方式:面试根据行业特点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采用“体操打分”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知识及岗位相关的实际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能力测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比例内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比例内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实际能力测试人选,面试成绩现场张贴。

(2)实际能力测试、技能操作测试。

①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实际能力测试、技能操作测试通知单》。

②测试内容:

实际能力测试:职业道德知识测试和酒店相关服务知识测试。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两个测试各占50分,满分100分。

技能操作测试: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采用现场操作、仿真模拟方式进行。

厨师岗位技能操作测试,主要对水果拼盘或凉菜调拌进行现场操作,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功及理解、应变、分析等能力。技能操作测试满分100分。

礼仪管理岗中包含服务员岗位和美发员岗位。

服务员岗位技能操作测试,包括对宾客的引领服务、上水服务,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技能操作测试满分100分。

美发员岗位技能操作测试,对修剪基本功进行现场操作,测试应聘人员的亲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技能操作测试满分100分。

(3)综合测评成绩公布。

综合测评成绩公布:通过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公示栏进行公布。

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实际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迎宾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五、选聘纪律

本次选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在选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8-6888915,0318-6888888转870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2:扫描文件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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