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万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知

2021-09-27 10:31:00阅读()万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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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聘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立(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欧天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祥华(市财政局局长)

冯礼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唐敏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黄焱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河云(市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由欧天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林郁(市人社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5名。分为2个岗位类别:1.专项招聘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2名);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用于专项招聘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自动转到相应的普通岗位。

公开招聘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启事。具体公告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届时由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应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万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可自行登录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附件,网址:http://wanning.hainan.gov.cn,也可到报名现场领表)进行报名。委托他人进行报名(一般每人代报不超过3人)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不接受培训机构统一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3张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5.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补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6.联系电话:0898-62232689。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3.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招聘岗位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专业知识、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负责。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考试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七)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等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

(四)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七、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八、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0〕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万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2.万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列表:

万府办〔2021〕47号 附件1.xls

万府办〔2021〕47号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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