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庆市红岗区“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3-05-28 23:38:41阅读()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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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活动安排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详见附件1《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应的学位(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六)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5月23日之后出生,含当日),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3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23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6月1日9:00至2023年6月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218.8.8.42:6470/hgrsj),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将取消该岗位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

(三)网上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为45元/人。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6月1日9:00至2023年6月6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笔试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13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218.8.8.42:6470/hgrsj),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试。如推迟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以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上公告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6月6日登录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2023年毕业生报考,毕业证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一张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含当日)。

3、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但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相关通知为准。现场资格审查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确认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一致。2023年毕业生报考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相应的学历毕业证,报考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与报考学历相应的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不予聘用;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6)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3);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情况,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审查,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面试内容。报考临床医疗、药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内容为幼儿园五大领域知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

1、考核采取对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三龄两历”、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同一岗位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形,以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年龄放宽审核和笔试加分确认

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大庆市红岗区政府综合楼

1、年龄放宽人员需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下审核材料: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以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身份报考相关岗位且年龄超过35周岁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名册》复印件。

2、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承诺书》(详见附件4),同时提交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如下加分材料: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我省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名册》复印件。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本人负责。加分确认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供有关材料,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符合加分等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含当日)。

(三)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公开招聘由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庆市红岗区卫生健康局、大庆市红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9181

技术支持电话:0459-4675999

监督举报电话:0459-279918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1、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确认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承诺书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庆市红岗区卫生健康局

大庆市红岗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确认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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