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哈尔滨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2-12-06 22:01:02阅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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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发挥大学生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补充社区工作力量,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哈尔滨市实际,现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119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黑龙江省户籍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毕业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三、招聘数量

此次全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1192人。各区、县(市)具体招聘数量详见附件《哈尔滨市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哈尔滨市辖9区9县(市)城市社区普通岗位,社区干事身份。按照《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哈政办规〔2020〕22号)进行管理。

五、公告发布途径

1.哈尔滨市政府官网哈尔滨市民政局网页(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67/index.html);

2.哈尔滨日报;

3.哈尔滨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哈尔滨民政”。

六、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身份条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年龄条件:满18周岁(2004年12月8日以前出生),45(含)周岁以下(1976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户籍条件:黑龙江省户籍。考生报名填报个人意向时,可根据居住地自愿就近选取哈尔滨市辖9区9县(市)进行定向报考,一经录取不得更换;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胜任社区网格员入户走访、排查、服务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微信搜索进入微信公众号“哈尔滨民政”—“微服务”—“社才网”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00至2022年12月12日17: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18:00。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的次日开始至12月14日登录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并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资格审查、政策性加分审核、低保退费、笔试时间通知、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入围通知、总成绩公布、体检、录取公示等),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及要求上传如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2)本人户口簿照片(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变更页也需要一并上传;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同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3)网上报名上传的本人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文件为jpg格式;

(4)2021年或2022年毕业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照片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照片;

(5)哈尔滨市户籍考生如不符合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可在同一报考网站选择“面向社会招考”,按户籍地辖区报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

考生要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性做出个人承诺。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聘任的解除聘任关系。

2.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比例,若达不到1:2比例,将以区、县(市)为单位按比例缩减本岗位招考数量,增加为面向社会招考数量。

3.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在通过初审后请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哈尔滨民政”-“微服务”-“社才网”-“我的考试”进行缴费。

已完成缴费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低保特困证明(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农村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考区、县(市)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按原缴费渠道退还考试费用,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4.笔试加分相关政策

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以上两项取最高值,不得累加)。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报名网站通知的时间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站通知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1.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在报名网站公布,不符合身份者不能进行缴费。报考者需密切关注报名系统中审核结果。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区、县(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推荐参考书目为国家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初级)用书《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两科为一套考卷,一张答题卡。每科试题均有相关综合知识(时事政治、政策法规、科学常识,占比20%)内容。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两科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筛选办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成绩并列,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则以《社会工作实务》卷面多选题、单选题、《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卷面多选题、单选题为序,所得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招录数量总额的2倍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人际沟通、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结束3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疫要求根据疫情变化和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因疫情影响调整招聘工作时间,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有关通知。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

由各区、县(市)负责组织体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当天未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九、公示及录取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区、县(市)民政局领取《录取通知书》。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应提交承诺书及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复核。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录取通知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聘用

录取人员由各区、县(市)民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各社区工作。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街道(乡镇)办理报到及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用人街道(乡镇)出具是否留用意见,各区、县(市)统一组织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哈政办规〔2020〕22号)规定,享受社区普通岗位(社区干事)薪酬体系待遇(岗位薪酬由基础报酬和岗位报酬组成。基础报酬:9区3500元/月,9县(市)3000元/月;岗位报酬:200元/月)和其他保险待遇(“五险两金”)。

上述岗位薪酬未扣除“五险两金”。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民政局:15244614968(工作时间08:00-11:30;13:30-17:00)

十四、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

2.招录期间,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并保持预留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产生相应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

2022年12月5日

附件:哈尔滨市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社区工作者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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