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双鸭山宝清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2-08-08 00:59:22阅读()宝清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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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促进稳定就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宝清县就业服务中心在全县范围内招聘10名大学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10人,其中:招聘男性7人,女性3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宝清县行政区域内户籍,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及往届大学毕业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5.具有满足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6. 法律、会计、审计、公安技术、文史哲学、计算机等专业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领取营业执照、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至 2022年8月8日(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民生大厦811室,联系电话: 0469-6195109。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宝清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中共党员可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材料。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县就业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县就业服务中心电话通知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及面试时间地点,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男性取面试成绩前七名,女性取面试成绩前三名,男性和女性成绩分开统计。出现并列时,优先考虑其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聘用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宝清就业服务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按面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宝清就业服务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四、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五、人员管理

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宝清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日

附件:宝清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宝清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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