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2022-09-18 19:27:32阅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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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应急指挥中心技术平台监测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应急指挥中心需要技术平台监测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负责应急接警处置和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一)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

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面试选拔。

(二)招聘范围

处于失业状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双鸭山市户籍(不含各县)或常住地登记失业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23日

报名地点: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19楼政工科)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信息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两寸照片(3张)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审核。

咨询电话:18045869696。联系人:李晓彬

(二)考核办法

1.面试考核。应聘人员根据个人工作和学习情况,简要介绍对招聘岗位的认识。市应急管理局面试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学习经历,以及与本岗位匹配程度进行打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或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2.聘用。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协议期限2年,协议期满自动解除,对拒不承诺的或逾期不报到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1405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另加发岗位津贴800元/月。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单位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及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工伤保险费及岗位津贴由用人单位列支。

七、人员管理

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的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用工主体责任,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终止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考评等相关制度,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招录和管理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把关,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对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监督举报电话:0469-6131033

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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