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1-10 09:59:15阅读()四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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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22】4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现将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公开招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8日--2004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2月2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此次设置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8个,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五方面条件:

一是自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二是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等不在此范畴),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三是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四是应届毕业生是否就业其报名均不受限制。五是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时间据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与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好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及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2年12月,即到2022年12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8.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立功受奖证件等带到报名现场。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谈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为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请拨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各招聘单位提供的报名咨询电话。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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