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化市通化县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公告

2023-12-21 20:44:05阅读()通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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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通知要求(吉办发〔2020〕18号),结合我县“社工岗”队伍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工岗”人员15人。详见《2023年通化县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通化县户籍,入户须满6个月。即:2023年6月21日(含)前取得通化县户籍,且截至2023年12月21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原为通化县户籍,后因就读大学或入伍而将户口迁出,2023年毕业或退役暂未迁回通化县的人员及符合通化县安置政策的委培生暂未迁回通化县的允许报名。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1日至2005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符合通化县安置政策的委培生或在通化县城市社区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现役军人。

2.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五年内被所在单位辞退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3日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通化县民政局党群活动中心(地址:通化县茂山街道长征路477号)。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

(1)《2023年通化县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

(2)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3张,电子版照片一张(照片为JPG格式,文件名称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四位,大小不超过100kb,长宽为3.2×2.2cm,请保存在报名时携带的智能手机里);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退役士兵、士官需提供退役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取得社工师资格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现有社区工作者需提供所在街道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委培生需提供县人社局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退还。

2.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有微信APP的智能手机。

3.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应聘人员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城市社区“社工岗”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上另行通知,请考生报名后时刻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通用知识和业务知识,详见《2023年通化县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卷面分值为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成绩未达到及格线,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1.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通化县民政局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户口簿、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社工师资格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士官需提供退役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委培生需提供县人社局开具的相关证明;现有城市社区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开具的工作证明。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3.在岗位资格条件复审时,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及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考取社工师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均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体检与政审

体检由通化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县民政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一次。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均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通化县民政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服务协议。试用期6个月(含在服务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协议五年一签,期满后需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

薪酬标准按照《通化县“社工岗”人员薪酬实施细则(试行)》〔2021〕16号文件执行,结合学历、年限、岗位进行套改,试用期每人每月2723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无绩效奖金)。试用期满后,每人每月3987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及绩效奖金)。

未尽事宜由通化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35-5223883 通化县民政局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管理科

通化县民政局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1.2023年通化县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2023年通化县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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