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延边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07-15 17:33:19阅读()延边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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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延边州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被聘用人员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岗位设置如下:

反诈中心预警劝阻岗位10人(男4人, 女6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延边州内户籍(需取得户籍满一年以上,即在2022年7月1日前取得且截至2023年7月1日户籍未发生变动);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之间出生);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因违法犯罪或其他原因被公安机关辞退、清退的。

(七)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登录“平安延边”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延边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延边州公安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433-2242421 19843390069

4、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体能测试不合格将取消进入下一考试环节资格。

2、笔试。试题范围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3、面试。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体检和政审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的,首先以“优先录取”条件的优先, “优先录取”条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延边州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按照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履行体检、政审等招聘程序。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平安延边”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

已通过本次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其成绩可保留12个月。在保留期内,如出现已录取人员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的,则按照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政审等招聘程序。

四、待遇与管理

新招录辅警与延边州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实习期半年,实习期内辅警应发工资2700元(包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评定层级后,按州政府批准的层级工资标准兑现层级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进行初审,不允许由他人代报名;

2、报考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延边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做好参加考试和体能测试的准备。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6、本次招聘工作由州人社局、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延边州公安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1、延边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2、延边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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