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太仓市区域党建工作站招聘简章

2021-10-28 15:19:00阅读()苏州公共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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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区域党建工作站建设,增强全市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力量,结合我市实际,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13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具备一定的党务知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具备相应的自动化办公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3.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太仓市户籍(在《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计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13名,其中:港区2名(1男1女),高新区2名(1男1女),城厢镇2名(1男1女),沙溪镇2名,璜泾镇2名(1男1女),双凤镇2名,科教新城1名。

三、报名办法和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报名表填写、资料上传、资格预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6︰00

网上报名:报名入口1 报名入口2 均可报名。

2.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太仓籍)、毕业证书、社保清单(盖章)、党员证明(如组织关系不在太仓的需提供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盖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地址:太平南路28号交通大厦C座一楼原交通产业服务中心,上海东路1号苏州银行斜对面。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笔试与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有一定比例的党务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考试成绩均在太仓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结束后,录用名单在太仓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委“两新”工委备案。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录用人员与区域党建工作站所在区镇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太仓市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3.专职党务工作者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待遇由基础待遇和绩效待遇组成。基础待遇由各区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编外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确定。绩效待遇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以及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市委“两新”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两新”工委:53523542

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53123587

港区:53187872

高新区:53595064

科教新城:53400306

城厢镇:53572906

沙溪镇:53212792

浏河镇:53608215

浮桥镇:53700636

璜泾镇:53812437

双凤镇:53432219

监督电话:

53540121

中共太仓市委“两新”工委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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