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1-12 12:05:09阅读()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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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1家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5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选调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选调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主要承担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规划编制、政策评估、决策咨询、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高质量发展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智库联盟;开展校地合作,推动成果转化、产业转移;承担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领域理论研究、实证分析、政策预研、决策参考、智库建设等职能。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调查研究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4.具有成都市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5.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原单位审核同意应聘,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8.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在新聘用(录用)试用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29日17:00。

2.网上缴费:2021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30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

4.笔试时间:暂定12月11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12月上旬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1年度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登录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个人简历”栏须注明是否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奖惩情况”栏注明年度考核等次情况,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室和选调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12月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因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办理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18109064801。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选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1年12月2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12月1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由我室和选调单位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60%、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科目笔试为《综合文稿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40%、6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综合文稿写作》×60%)。笔试大纲见《2021年度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大纲》(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室和选调单位依据选调岗位及选调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选调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面试前由本人持《准考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需现场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录用文件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原件校验合格后,考生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选调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选调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办理。

七、体检

我室和选调单位依据选调岗位及选调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室和选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室和选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室和选调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室和选调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我室和选调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和选调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室和选调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办理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原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须放弃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重新按选调岗位确定为事业人员。拟聘人员应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选调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整个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28-61882303。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室或所属选调单位岗位表(详见附件1)中电话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十三、特别提示

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室和选调单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选调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室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度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1年度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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