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元剑阁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14 20:14:41阅读()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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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拟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7名,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职位(岗位)选调详细条件见附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距服务期满不足半年的除外)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资料传至指定邮箱(见附件3),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月25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剑阁县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条件一览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选调职位(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岗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条件一览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

2.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剑阁县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表》;(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照(JPG格式、大小15—20K);(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4)具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等情况证明扫描件。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7:00。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给报考者,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报名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2020年10月16日到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岗位)调整

选调名额为1人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选调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2.5(出现小数的均收为整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选调计划。对取消职位(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三)笔试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10月25日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网查询,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笔试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由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取消或调减选调计划。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未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70%。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各职位(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选调职位(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务员选调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选调对象现任职位(岗位)层次高于选调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选调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选调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选调资格。

对选调到机关事业单位且未满服务年限的,待服务年限期满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各主管部门设立监督小组,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本公告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6602349

(二)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0839-660033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0839-6600779

附件:

1.剑阁县2020年公开选调县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2.剑阁县2020年公开选调县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剑阁县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4.剑阁县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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