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考调文稿工作人员公告

2021-02-22 23:31:22阅读()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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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文稿写作和调查研究工作力量,按照省委政研室《人才兴室实施办法》,拟从全省范围内考调一批优秀文稿、研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考调文稿、研究人员5名。

二、考调对象

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省直部门,市(州)、县(市、区)党委部门、政府办公室或研究室从事文稿工作三年以上的公务员;

2. 选调生;

3. 历年参加全省机关公文写作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名次的公务员;

4. 其他具有较强研究、写作能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公务员。

各方面可以推荐热爱文稿写作、具有较强学习研究和文稿写作能力的公务员参加考调测试。

三、考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中共党员,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3.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文稿写作、调查研究能力;

4. 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两岁;

6.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 身心健康;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考试

1. 报名:2021年2月10日上午9:00至2月23日下午18:00,报名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在《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考调文稿工作人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考调文稿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将报名表及资格初审要求的相关文稿材料发送至四川省委政研室人事处邮箱329326441@qq.com。

2.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近三年来个人独立执笔的、能代表本人研究功底和写作水平的1篇调研报告、1篇领导讲话、1篇其他文稿、1篇对政研工作的认识等文稿材料。综合评比后,择优确定参加写作测试人员。

3. 考试:分写作测试、面试考核、综合考察。写作测试后,以测试成绩排序,按考调名额1:3确定面试考核人选。面试考核后,以测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按考调名额1:2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试用

根据测试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前需通过体检,体检在我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调入

试用期满后,根据考调名额和试用期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严禁弄虚作假,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各环节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政研室机关纪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2.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写作测试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请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考调的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4.咨询电话:028—63091292;13086636677。

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

2021年2月9日

附件

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考调文稿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请提供电子档照片)
政治面貌   籍贯   民族  
入党年月   参工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及特长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为选调生   是否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对政研工作的认识、其他文稿题目 (文稿材料请另外发邮箱)
资格初审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资格复审意见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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