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沂平邑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0-09-09 00:11:50阅读()平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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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努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平邑实际和各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求,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工作。

一、招聘岗位计划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是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计划招聘1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其中:35周岁以下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100名;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0名(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持证残疾人、女45岁男55岁大龄失业人员等)。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平邑县户籍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或接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

(二)《平邑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

(三)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面向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北角大厅(平邑县丰山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

五、招聘

(一)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通过笔试考试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依次按岗位成绩高低确定。聘用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根据用人需求适当扩大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服从调剂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聘用。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不再进行笔试,按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建立就业困难人员数据库,结合用人单位要求,确定招聘岗位和人员。在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依序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

(三)体检、考察、公示

对等额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公益性岗位的聘用期限、待遇和管理

1、聘用期限: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执行平邑县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2、待遇:试用期满聘用人员月工资235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平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保补贴按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每人每年10000元。

3、管理和考核: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委托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工资发放和社保费缴纳服务。用人单位需将由自行承担的用人补贴按季度或半年的初始月份交给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日常管理采取用人单位“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工作机制,每月向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推送考勤和管理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应加强学习,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多渠道再就业。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4681802

附件:1、2020年平邑县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汇总表

2、平邑县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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