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03 13:45:33阅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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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成立于1946年,前身是上海市立牙病中心防治所,隶属于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口腔公共卫生为一体,以医防融合为特色的三级口腔专科医院。2015年4月,复旦大学与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正式签约合作共建复旦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现设有北京东路总院、复兴中路分院、闵行浦锦分院、永嘉路门诊部、天津路科研教学中心和江西中路口腔公共卫生培训中心。

现我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专发〔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口腔科放射医师岗位,职数1名;

2、护理骨干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口腔放射医师岗位:

(1)35周岁以下;

(2)口腔颌面医学影像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3)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及以上资格;

(4)身心健康、爱岗敬业。

2、护理骨干岗位:

(1)45周岁以下;

(2)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资格;

(4)具有三级医院口腔护理工作经验,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在相关领域学术造诣高深,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够把握学科发展前沿;

(6)身心健康、爱岗敬业。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ssdcrs@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17:00。

2.资格审查

单位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健康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单位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岗位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 63298475×802

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356号

监督电话: 63502165

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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