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渭南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2-02-12 02:26:54阅读()陕西公共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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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多科性应用型地方高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5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三)作风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敬业奉献,潜心育人,公道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无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记录;

(四)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我校专业设置相同或相近,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法律专业优先;

(五)能力要求:具有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六)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可派遣到我校工作,国(境)外取得毕业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七)少数民族辅导员招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1年12月31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用;

(八)学生干部经历:具有1年以上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九)健康状况:具备辅导员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渭南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网站通知公告栏、人事处网站招聘应聘栏统一发布。

(二)报名: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报名时间自2022年1月23日00:00时—2022年2月17日24:00时。应聘者从渭南师范学院→机构设置→人事处,登录“渭南师范学院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含第一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按期正常毕业证明、就业推荐表;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4.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党员身份等材料须提供任职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压缩打包,以“姓名+专业(方向)”命名。

(三)资格审查(2022年2月18日-20日)

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将从政治面貌、年龄、学历、成绩单以及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察,并在学工部网站公布参加学校综合考察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

(四)学校综合考察和面试(根据疫情实际,待定)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系统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到渭南师范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参加学校综合考察。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分组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依据考察合格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3倍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并在学工部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

(五)笔试(根据疫情实际,待定)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岗位适应能力,内容包括国家最新高等教育政策、高等学校辅导员管理有关规定及大学生日常管理知识等。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

(六)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疫情实际,待定)

在面试和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计算方法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在学工部网站公示。

(七)体检、心理测试

拟聘人选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

(八)公示

学校公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913-2133003

联系地址:渭南师范学院学工部(积学楼一层5115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举报监督电话:0913-2133950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学校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有关事项。同时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请随时关注渭南师范学院学工部网站,查看相关安排。

(四)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聘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渭南师范学院学工部网站信息。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请自觉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人事处:0913-2133933 18740388805(杨老师)

学工部:0913-2133003 13891444777(王老师)

人事处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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