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以下幼儿怎么带?合肥市政协委员关注“托幼”话题

2022-01-13 10:26:57阅读()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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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照料3岁以下的婴幼儿成为摆在年轻父母面前的一大困难。如何保障“幼有所育”,“谁来育”、“怎么育”,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合肥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期间,不少政协委员对此发表热议。

建议社区开展托幼照护服务

合肥市政协委员何强调研发现,合肥目前现有的托育机构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托幼一体化机构。由于资源十分有限,只能够覆盖到极少数家庭。第二类是早教机构兼收的少量托育班,很多这类机构是不达标的。第三类就是政策催生的民营托育机构,虽有一定专业性和合法性,但由于托育建设标准高,前期投入和中期运营成本较高,多数勉力维持。

为此,何强建议,在政策上加大补贴力度,从一次性补贴到条件性持续补贴;在场地上,提供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帮助托育机构起步阶段能够健康发展。对一些不符合市场要求和存在风险隐患的早教托育机构,及时督促整改和清退,让有资质保证的托育机构确保一定生源。“建议加大幼儿园业务向下延伸的力度,在幼儿园具备基本硬件条件的基础上,引进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模块运营或模块化的公办民营。”

何强还建议尽快建立托育方面的民事纠纷化解机制。针对运营过程中出现民事纠纷,明确部门,落实职责,建立化解机制,为未来托育发展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保障。

构建3岁以内幼儿教育服务体系

合肥市政协委员卜永新建议出台《合肥市促进3岁以下幼儿社会化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完善的托育服务内涵标准、准入标准和监督管理、监测评估体系,加大对托育机构的检查监督和监测评估力度。

“要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及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从制度上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多方联动’,健全社会化托幼服务体系。”卜永新说,政府要做好托育公共服务的托底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整合社区闲置资源,引进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提供托育服务,构建起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全面辐射家庭的3岁以内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政府应研究制订托幼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规范和引导托幼机构的服务质量,对托幼机构的设立、运营、安全、收费等明确标准,明确监管部门及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卜永新建议,要大力培育专业化的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导、鼓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社会工作者下沉社区,积极参与家庭早期教育服务,加大专业托幼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为构建公共托育服务体系提供人才保障。

探索普惠性托幼服务方案

“目前社会托育机构质量参差不齐,行业准入、师资、安全管理、监督考核等都缺乏明确标准。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不高,专业人才缺口较大,导致虽然入托需求大但实际送托意愿较低。”合肥市民盟为此建议,制定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计划,依照“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提供6万个托位的规划,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在“十四五”期间构建起完善的托育服务体系。

同时,合肥市民盟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普惠性的幼儿托育方案。按照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分等次给予专项奖补;落实好托育机构水电气及场地租金等优惠政策。通过发放家庭育儿补贴、专用消费券、落实育儿假等方式,减轻家庭育儿成本。

“挖掘现有幼儿园资源,延长学前教育服务链条。”合肥市民盟建议,合理布局社区托育服务点,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提高使用效率。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延伸开展服务,鼓励教培机构转型托育服务,扩大托育机构来源。探索家庭互助式托育路径,鼓励企事业单位为在职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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