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8省份高考取消文理分科

2022-06-28 09:57:09阅读()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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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我国四川、山西、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河南、云南等8个省(区)陆续宣布,将从2022年起启动第五批新高考改革,改革后不再分文理科,实行“3+1+2”模式。以下为部分省(区)高考综合改革内容。

四川:取消文理分科启动“3+1+2”模式

记者27日从四川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四川作为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从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起实施。

根据《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

改革后,四川省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实行“3+1+2”模式。“3”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据四川省教育厅厅长邹瑾介绍,考生的文化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总分300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另行制定。

在高考录取中,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科、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除提前录取的批次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陕西:2025年整体实施“3+1+2”模式

记者从陕西省政府新闻办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5年整体实施,实行“3+1+2”模式。

根据陕西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面,陕西省实行“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云南:202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记者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云南省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25年起普通高考将实施“3+1+2”模式,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录取方式。

新方案主要改革了考试的组织形式、考试的科目组合及招生录取方式三方面。

考试的组织形式由云南省现行的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改革为全国统考和省内组织考试相结合。新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仍为全国统考,而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的组织形式,改革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由云南省统一命题、考试、组织评卷,与统一高考同期举行,各科目单独考试。

考试的科目组合由现行高考文科、理科2种固定组合改革为新高考“3+1+2”模式,将组合模式增加至12种。“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首选科目,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指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在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将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实行“3+1+2”模式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录取方式,于每年春季在统一高考前进行。

河南:2025年起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

记者27日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从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也就是从今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从2025年起,河南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

根据《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5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从2025年起,河南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3”即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外语语种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据介绍,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使用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自2025年起,在河南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宁夏:将从今年秋季入学高一学生起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记者从27日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份之一,宁夏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自2025年起,宁夏高考实行“3+1+2”模式,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

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将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山西: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

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山西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将不再实行文理分科,2025年山西新高考开始实施“3+1+2”模式。

山西省教育厅党组书记马骏说,自2022年秋季高一年级新生入学起,山西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门科目,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其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同时,自2025年起,山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统一高考招生考试将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由省级统一命题,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

内蒙古:取消文理分科实行“3+1+2”模式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我区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四是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包括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普通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我区实施“新高考”后,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实行“3+1+2”模式。与现行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不同,改革后,我区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1+2”模式下,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试卷为全国统一命题,每门满分均为150分。“1”和“2”为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科目,试卷由自治区统一命题。“1”就是考生在物理或者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1门作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就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1+2”模式下共有12种组合方式可供学生自主选择,文理交融,有利于考生扬长避短,增大考生的选择空间。

在招生录取方面,2025年开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一是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二是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新高考”的一大亮点,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并为高校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学完即考、随结随考,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不计入高考总成绩,合格者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选择性考试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成绩“合格”后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一参考”是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参考,在考试成绩相同时,高校可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是由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目前,教育厅已经建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日常表现实行写实性记录,一经确认公示不能更改,确保公平公正。

在高校招生录取环节,现行高考招生制度是文理分科,只有文综和理综2种固定的组合。实施“新高考”后,将按照考生选考物理组合、历史组合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同时,把原来的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一个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模式,一般安排在普通高考之前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通过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效力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区别。

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开通咨询电话0471-2856836(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实名注册登录)和电子邮箱gkzhggzx@163.com,精心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青海:2025年高考实行“3+1+2”考试模式

青海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在西宁召开。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申红兴介绍了《青海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现场答记者问,积极回应了关切。

申红兴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青海于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委、省政府已印发《青海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据了解,我省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改革启动后,取消文理分科,改革高考科目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14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首先在历史、物理2科中自主选择1科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自主选择2科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计入高考总成绩。

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省教育厅也将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2025年,青海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实行“3+1+2”考试模式,考试科目包括3科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科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2科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生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科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50分;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高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历史、物理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实施“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制度。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逐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统一考试标准,考务组织和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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