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2023年11月份升本高等学校名单

2023-11-09 10:38:34阅读()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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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江西飞行学院等8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设置事项 申报省份 办学性质
1 新设江西飞行学院 江西省 公办
2 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 江西省 公办
3 潍坊医学院更名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山东省 公办
4 重庆科技学院更名为重庆科技大学 重庆市 公办
5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为山西电子科技学院 山西省 公办
6 滨州学院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 山东省 公办
7 以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 吉林省 公办
8 以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四川省 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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