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阿勒泰市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2024-04-14 20:25:04阅读()阿勒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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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司法公正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审判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阿勒泰市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2024年阿勒泰市共需选任人民陪审员9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72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8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随机抽选:由阿勒泰市司法局会同阿勒泰市人民法院、阿勒泰市公安局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本人同意后,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选任方式”一栏应勾选“随机抽选”)。

(二)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经本人同意后,由推荐单位向阿勒泰市司法局或辖区司法所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选任方式”一栏应勾选“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由本人向阿勒泰市司法局或辖区司法所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选任方式”一栏应勾选“个人申请”)。

四、选任程序

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之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组织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由市人民陪审员选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市人民法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后,由市人民法院向社会进行公告;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由市法院会同市司法局组织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并可获得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的工作补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1.阿勒泰市司法局基层办(办公点暂设市矛调中心);

2.阿勒泰市辖区内各基层司法所。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注意区分“选任方式”);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和电子照;

4.《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所在单位知情书》(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阿勒泰市司法局负责解释,可详询市司法局基层办及各基层司法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联系人:阿勒泰市司法局基层办 席玉峰

联系电话:0906-2101789

特此公告。

阿勒泰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2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所在单位知情书》

3 阿勒泰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地址与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所在单位知情书、阿勒泰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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