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1-08-10 17:39:52阅读()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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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8)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本人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6.参加“特岗教师”及“学前双语教师”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或“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8.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地区人社局、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22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新疆喀什市克孜都维路193号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三楼政工科。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多报无效并取消录用资格。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2021年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如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语种:所有考生笔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或开考30分钟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考前一天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所有考生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

6.由喀什地区水利局、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组织体检和标准

1.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当日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

2.考生需提前在指定医院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医院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当场、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应安排当场、当日复查,对非当场、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安排次日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政审

1.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被考察人员应填写《2021年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供政审结果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审查。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提交个人档案(密封件)报考察部门进行审查,对个人档案弄虚作假及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公示栏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工资待遇及保障

1.拟聘用人员为自收自支事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1.喀什纪检委驻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8-2536303;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在与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6.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简章》公布考试招聘信息将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发布。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公告为准。

五、政策解释

1.本简章由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2.问题咨询及联系方式:有关考试等具体事项请向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咨询。

咨询电话:0998-2675228

附件:

1.2021年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21年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政审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5.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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