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4-28 22:49:55阅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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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和我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主要承担着推进城市建设、村镇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等职责。所属事业单位13家,其中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总站(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资格;

4.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指1981年4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2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并合成一个pdf文件,以“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至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5月30日。

报名邮箱:zfcxjstrsc@163.com

报名材料:

1.《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人才引进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报告、职称证书、职称批准文件;

3.公开发表的论文;

4.获奖材料;

5.能反映本人业绩的相关成果性文件;

6.承诺书;

7.现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纸质版报名材料在资格审核时携带,请按顺序排列。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考核

考核由综合考核和面试组成。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实践能力、业绩成果和专业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

考核成绩=综合考核×60%+面试成绩×40%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通知发布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zjt.xinjiang.gov.cn)。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

(五)考察

通过档案审核、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zjt.xinjia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991-2837448,0991-2833032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予以回避。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821776

七、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jt.xinjiang.gov.cn)网站进行公告。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及时关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相关通知,以防错过相关考核、考察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2022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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