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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9 15:04:00阅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兵团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选人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按照社会化招聘的通用方法和规范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兵团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兵团人民防空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共计6名。
涉及岗位(具体见《2023年度兵团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岗位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
7.在公务员服务年限内的人员不可报考;
8.其他不属于招聘范围的情况。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 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智联招聘报名系统(https://btfgw.zhaopin.com,下同)为指定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段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初审、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10:00至12月11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日10:00至12月12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日10:00至12月12日24:00
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00至12月13日18:00
(二)笔试时间、方式
模拟笔试时间:以短信、邮件通知为准
正式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周日)(科目一:上午10:00-11:30、科目二:上午11:30-13:00),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笔试方式:线上笔试
(三)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30日12:00以后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方式:线下结构化面试。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要求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本《公告》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5)考生诚信承诺书(该承诺书下载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附件2)。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笔试缴费
(1)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12月12日24: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
(2)笔试缴费只支持电脑端链接打开,然后用手机扫码缴费,请勿将缴费二维码截图保存再转发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无法参加正式笔试环节,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笔试开考比例。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公布,予以退费。
6.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13日12:00-18:00登录报名网站(https://btfgw.zhaopin.com)进行岗位改报。其他缴费成功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
(二)笔试
1.笔试为2套试卷,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国家通用语言试卷),每套试卷满分100分,分两场考试。
2.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取“在线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准备笔记本电脑或带有摄像头及语言设备的台式电脑。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发展改革委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需按规定时间再次完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1.以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取足总数的原则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1名出现多人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形,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出现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以学历高者优先。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等情况,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在与考生签订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和委托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坚持政治标准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确保政治合格、思想过硬。考察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和资格复审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6至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
兵团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6656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627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号85512或8505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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