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24-01-04 15:03:59阅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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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7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4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应聘者应具备岗位条件要求学历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7.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的;

8.具备报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缴费、笔试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及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报名费及笔试考试费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收取,缴费金额100元/人。

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10︰00—1月10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1月3日10︰00—1月10日18︰00

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10:00—12:00

(二)技能测试时间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5比例入闱技能测试,根据报考岗位需要,分为国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古语四种进行听打速录测试。

国语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10:00—10:15

维吾尔语技能测试:2024年1月20日10:00—10:15

哈萨克语技能测试:2024年1月20日10:00—10:15

蒙古语技能测试:2024年1月20日10:00—10:15

(三)入闱面试人选确定

技能测试采取合格制要求,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缺额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名额。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四)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现场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进入面试。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对技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公告。

(四)面试

1.面试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如入闱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公告。

(五)体检

1.由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六)考察

1.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被考察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法院网(http://www.xjfy.xjcou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及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存在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干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2.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0991-7679986;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0991-7679491

(九)其他事项

1.报名、缴费、线上笔试、线上技能测试详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在线笔试、技能测试相关事宜的公告》(附件2)。

2.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张梦 联系电话:0991-767909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3日

附件:

1.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在线笔试、技能测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在线笔试考试通知

3-1.在线笔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网络技能测试考试通知

4-1.网络技能测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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