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双版纳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0-09-12 21:12:43阅读()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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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户籍:西双版纳州户籍

2.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失业1年以上,以失业证上失业时间为准;失业人员中的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以户口本为单位;失业人员中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保密意识强。

4.符合勐海县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政策条件。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

6.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有文秘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或者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具有其他不宜报考情节的。

四、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9月10日至9月25日,到勐海县人民检察院三楼302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691-5173832。 2.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ロ本、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简历、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由勐海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条件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察: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和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择优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勐海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规定的普通岗位3000元/月执行(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

六、聘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为三年。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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