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滁州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公告

2024-02-27 11:08:31阅读()凤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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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教研室“研究、指导、服务”水平,推动教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编委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研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发展评价+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选调范围为全省范围内正式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选调岗位为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1名,兼任凤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的或高于选调要求的教师资格,具有满6年以上从教经历(截止报名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范围、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勤不正常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处理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发展评价、专业测试、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北一楼人师股。

3.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2024年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 见附件1 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两寸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从教(教研工作)证明等(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需单位盖章)。

(4)属县外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2024年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同意报考证明》)。

(5)专业发展评价相关材料

①优质课大赛县级一等奖以上证书和教学成果证书;

②基本功大赛县级一等奖以上证书和教学成果证书;

③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成员)等证书或文件;

④获奖或发表论文的相关证书、刊物和出版的书籍;

⑤主持的课题结题证书;

⑥其他类表彰证书或文件;

⑦学校部门正职及以上领导或县兼职教研员(任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还需提供评比结果文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及证书(证明)均需单位盖章(县外人员须另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人提供了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专业发展评价 (满分100分)

1.优质课大赛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2分。

2.基本功大赛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2分。

3.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及以上18分、市级14分、县级10分。

4.论文获奖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2分。

5.论文发表(与本专业相关且不少于2000字)

国家级刊物(教育部主管)12分、省级刊物8分、一般期刊6分。

6.主持结题课题

国家级课题16分、省级课题12分、市级课题8分。

7.各类表彰

党委、政府表彰:省级及以上8分、市级6分、县级4分。

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省级及以上6分、市级4分、县级2分。

8.组织管理能力

学校部门正职及以上领导或县兼职教研员10分。

以上材料须为2014年3月5日以后,且与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一致。其中表彰、获奖以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准;论文发表以在国家正式批准出版发行、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到的刊物为准,录像课同级别分数减半。每项仅取一个最高分,不累加。

专业发展评价得分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按选调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分数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专业测试(100分)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采取说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准备时间40分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说课与答辩时间15分钟。专业测试为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为专业发展评价得分 + 专业测试得分。

(六)考察

总成绩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发展评价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1.本次选调工作由凤阳县教体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2.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选调工作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选调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0550-6721026 (县教体局教研室)

0550-6730877 (县教体局人师股)

监督电话: 0550-6721261(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2024年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4年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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