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庆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4-04-07 20:36:54阅读()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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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编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卫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安庆市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

(二)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二)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安庆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机构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数量、招聘范围条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事宜(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组织报名。县(市、区)卫健委负责组织拟参加招聘人员通过现场形式报名。拟参加招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且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4日—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初审地点设在各县(市、区)卫健委(具体电话和地址见附件2)。

3.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核。按照“谁招聘、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逐人审、逐项核、即报即审”的办法,各县(市、区)卫健委要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招聘条件和范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4年4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审核签字的初审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基妇科。

考生现场报名需携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本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三)资格审核。县(市、区)卫健委负责初审,市卫健委负责复审。主要审查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前期各县(市、区)卫健委按照《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512号)要求,且经审核通过的《2020年以来已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信息表》中人员;

2.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4.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四)考试。考试主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4月10日到各县(市、区)卫健委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暂定于2024年4月11日在安庆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为拟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各县(市、区)卫健委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拟聘用人员的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聘用

市卫健委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卫健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报批手续。

六、后续管理

1.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2.纳入专项计划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3.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实行专用、专门管理。被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交流、解除聘用合同等空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本次专项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考生,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次专项招聘公告,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专项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安庆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56-5347260。

咨询电话: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基妇科0556-5347219。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安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安庆市财政局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安庆市2024年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各县(市、区)卫健委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牵头科(股)室联系电话和地址.xlsx

附件3:安庆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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