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市供销社工勤人员招聘公告

2024-04-12 17:35:10阅读()合肥公共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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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供销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工勤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2.年龄要求 35 周岁及以下(1988年 4 月 12日之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持C1及以上驾驶证且3年以上实际驾龄,能处理简单的车辆常见故障。

3.合肥户籍或常住合肥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敏捷,语言表达能力较好,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病史,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5.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严重违章处分记录(含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情况)、醉驾酒驾经历和违纪违法、吸毒、赌博等不良记录的,社会信用记录不存在问题。

6.能基本使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软件(word、excel等)。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及安排

本次公告发布渠道为:合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网

(https://gxs.hefei.gov.cn/)。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邮箱投递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C1及以上驾驶证扫描件;

(2)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PDF版)(境外或者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4)提交签字版“诚信承诺书”(附件1)及电子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

(5)安全驾驶记录电子版(交管12123APP-驾驶证-安全驾驶记录-筛选近三年开具)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15:00至2024年4月18日24:00。

2.邮箱投递

请各位考生将报名应聘岗位所需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fsgxsbgs@163.com,邮箱主题和附件请备注“合肥市供销”+“姓名”+“手机号”。

3.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由合肥市供销社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形成入围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市供销社官方网站上将面试考核人员名单进行挂网公示。

注: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考生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面试考核

(1)主要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技能测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及技能测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优先条件取舍)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合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网(https://gxs.hefei.gov.cn/)上公布。

2.体检工作按照入职体检标准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可下载皖事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并打印(线上办理路径:公安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

4.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情况。

5.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经合肥市供销社研究决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者报经批准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网上向社会公示3天。

六、聘用手续及待遇

1.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 聘用手续及待遇:由第三方负责聘用人员的合同签署及管理工作,合肥市供销社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每年度由合肥市供销社组织考核,考核不称职者解除聘用关系,考核称职者可继续聘用。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4〕2号)、《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编外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补充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合编办〔2016〕124号)等文件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待遇。

七、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本人须对填报的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合肥市供销社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应聘人员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等恕不退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录用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经合肥市供销社研究决定后,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补充有效期为一个月。

2.所有通知以网站公示为准,凡因个人未及时浏览网站等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51-64268117

合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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