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16 16:33:53阅读()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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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才。

(二)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年度共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6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分别指“1988年5月1日(含)”、“1983年5月1日(含)”“197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优秀人才的具体条件(见附件2)

四、引才待遇

引才待遇参照《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安林党字〔2024〕14号)文件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林业局、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投递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15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

3.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主要代表性论著和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PDF格式)请发送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ahlyxyzzrsc@yeah.net,邮件名称格式:“应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姓名+专业+最后毕业学校”(所有电子文件压缩后应小于200MB)。

(一)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者,将及时通知本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提供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返还)和复印件如下:

1.《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招聘岗位条件中所需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明等材料;

6.主要业绩成果:科研项目、论文(二类以上期刊提供收录证明)、专著、专利、获奖证书等。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职业发展规划阐述(40分)和试讲(60分)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各15分钟,共计30分钟。职业发展规划阐述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职业认知、职业目标和实现路径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以及仪表举止等。规划阐述和试讲教材由报考人员提前自行准备。

2.专业测试顺序于专业测试当天抽签确定;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3.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学院依据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省林业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省林业局及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按规定与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林业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省林业局机关纪委、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5392984(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51-62553237(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0551-62635520(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

0551-62634463(省林业局机关纪委)

0551-65310245(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

2.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引进优秀人才的具体条件

3.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报名表

安徽省林业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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