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持人公告

2020-12-14 21:47:55阅读()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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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委研究同意市人社局备案,决定对屯溪区事业单位主持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简化程序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规范有序。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7日(含)以后出生),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形象气质佳;

(九)普通话标准,音色音质好;有扎实的语言基本功、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舞台主持、应变等综合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及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公告发布

《2020年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持人公告》及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2月12日起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17?type=4&action=list)上统一发布。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人员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0年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持人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2月21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2月22日8:00-12:00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22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2月22日18: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专业测试费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结果及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初赛)》具体时间、地点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告。不按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初赛)》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并现场进行身高的测量。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上另行通知。

六、笔试( 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情况下进行)

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0人(含30人)的直接进入专业测试,超过30人的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方式,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前30人参加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加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环节,笔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加试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测试。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测采取大赛的方式进行。分初赛、决赛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上另行通知。

1.初赛:参加初赛的考生,同一岗位按初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选出前5名进入决赛(不足5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初赛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决赛人选。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初赛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决赛。如遇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照初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初赛内容:初赛采取专业测试(现场录像)方式,具体内容包括:考生作自我介绍(限时2分钟)、朗诵(指定稿件,限时2分钟)、舞台主持(指定内容要求,限时5分钟)。

评分规则:主要考察考生的出镜形象、语言口头表达能力、音色音质、舞台主持临场状态等。初赛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现场打分,并当场向参赛考生公布,初赛成绩不计入决赛成绩。

进入决赛环节的考生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决赛)》,参加决赛。

2.决赛:参加决赛的考生,按同一岗位决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选出考生1名。

决赛内容:决赛采取专业测试(现场录像)方式,具体内容包括:才艺展示(限时3分钟)、即兴主持(指定内容要求,限时5分钟)。决赛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考生决赛成绩。

评分规则:主要考察考生才艺水平、主持专业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区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决赛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决赛成绩相同的,按初赛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如出现入围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缺额的,在参加决赛考生中按照决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为确保招聘质量,决赛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决赛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报送区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提供伪造虚假学历学位、执业等相关证书证件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9-2596137(区人才办)

0559-2596311(区人社局事管股)

报名系统技术事项咨询电话:0559-2359197(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560(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持人岗位表

2、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

屯溪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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