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山市黄山区医疗保障局聘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公告

2021-04-24 01:40:53阅读()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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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黄山区医保局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10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社会监督员聘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二)热心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了解社情民意,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自愿接受医疗保障部门指导,自愿参加医疗保障监督工作,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状况等条件;

(五)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医药工作者、财务工作者优先考虑;

(六)年龄原则上在25岁-65岁之间,常年在本统筹地区工作或居住的市民。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社会义务监督员选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4.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等负有基金监管职责的在职人员;

5.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履行社会义务监督员职责的。

社会监督员监督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相关知识;

(二)监督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保管理过程中依法执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

(三)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及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四)向区医疗保障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五)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

(六)参与区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活动;

(七)受邀参加区医保部门组织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

(八)听取区医疗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关于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

社会监督员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通过黄山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选聘条件并志愿参加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登陆黄山区政府官方网站,下载《黄山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登记表》填写,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或照片)和本人蓝底2寸标准照电子版1张发至邮箱(446155574@qq.com)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蓝底照片2寸标准照1张、《黄山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登记表》到黄山区医疗保障局二楼208室(地址:玉屏中路6号,联系电话:0559-8537969)现场报名。

社会监督员聘任

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从事工作、年龄结构、综合素养、文化程度等情况进行审核选聘,聘期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个人意愿等情况,另行组织续聘工作。

其他事项

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社会监督员对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黄山区医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附件:黄山区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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