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09 14:51:44阅读()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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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埇桥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范围

埇桥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教育体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除外),区属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一)选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志于从事园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4.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其中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5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足年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未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下派到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未期满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岗位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彩果考试网、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埇桥先锋网、埇桥发布等媒体(网络)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大厅(地址:纺织西路鹏程小区北门向东150米)。

3.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现场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并按要求落实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配合做好报名疫情防控工作。

4.报名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2021年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4,报名资格审查表须打印在一页纸中);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权限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会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承诺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后,确认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选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选聘岗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不安排笔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设立70分为最低分数线,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和选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

2.考察。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派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埇桥区政府网、埇桥区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选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即可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选聘单位员额制管理;经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相关政策

纳入选聘单位员额制人员,其职级工资待遇由原单位正常晋升及调整,编制、身份封存,实行档案管理。

1.薪资待遇: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待遇按园区员额制绩效分配办法(试行)执行。员额人员薪酬和绩效采用“1+1”模式:第一部分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档案核定的基本工资和其他补贴按现标准按月发放不变;第二部分为员额月基础性绩效、月浮动绩效和全年考核绩效。经园区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部门负责人正职年绩效约为18万元、部门负责人副职年绩效约为16万元、工作人员年绩效约为11万元。试用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园区补发试用期间员额工资。

2.生活保障:园区配备从城区到单位的班车,配有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配有单身宿舍、健身房、洗澡间和洗衣房,小型篮球场并24小时提供热水。

六、有关事宜

宿州市埇桥区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此次选聘工作。对在选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区纪委监督电话: 0557-3023526

考务咨询电话: 0557-3022940

薪酬待遇咨询电话: 0557-2332182

附件:1.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docx

2.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3.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4.2021年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埇桥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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