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招聘基层财政所人员公告

2020-05-21 19:57:16阅读()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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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以政府购买岗位的形式委托宿州市埇桥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以下简称“区代理中心”),按照《埇桥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埇政办秘〔2017〕118号)规定,结合财政局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四)按分数选岗原则。

三、聘用条件与应聘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三)年龄30周岁(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本人无违法记录;

(五)相貌端正,仪态端庄,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财经专业或财经相关专业。(本次招聘所指财经相关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统计学、财税专业)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法:

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二个阶段进行。

五、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10:00至5月2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一次性打包发至埇桥区财政局指定邮箱(yqqdlzx@163.com),文件名称命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1)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规范填写《埇桥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表中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和《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

(3)毕业证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为2020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考人员为国(境)外学校毕业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二)资格审查

区代理中心会同埇桥区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6月1日15: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在6月2日起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在6月2日登录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核减该职位的招聘数。

六、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公共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指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为准。考试内容涉及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将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笔试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审查结束公示后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过程中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和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参照《埇桥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埇政办秘〔2017〕118号)执行。

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服务年限补助构成。

1.基本工资标准为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2.岗位设置为中层岗,工资标准为900元。乡镇工作人员按照一般乡镇和偏远乡镇岗位工资分别增加200元和300元。

3.服务年限补助自购买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实施,按照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的标准,逐年递增。

4.服务期内,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核算、代扣、缴纳。

十、选岗

拟聘用人员根据最终合成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十一、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选岗后聘用人员与区劳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在聘用期内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给予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决定终止或续签合同。

十二、其他

建立应聘人员成绩档案。对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应聘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应聘人员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

埇桥区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557-3026219

本公告由埇桥区财政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7-3027277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埇桥区财政局招聘基层财政所人员报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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