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芜湖市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20 19:57:09阅读()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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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任期内受表彰人员加分标准

对报考人员在其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内获得的区级以上个人或集体表彰荣誉予以加分,所获荣誉需由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颁发,同一类型表彰按照最高级别增分计算,不同类型表彰可累计加分;优秀表彰加分标准上限为5分。

标准如下:

1. 国家级个人(集体)荣誉,分值为4分;

2. 省级个人(集体)荣誉,分值为3分;

3. 市级个人(集体)荣誉,分值为2分;

4. 区级个人(集体)荣誉,分值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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