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2022-05-24 22:54:37阅读()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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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称“市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市办〔2018〕45号),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律师条件: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律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原则上近三年内应具有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司法实践(需提供不少于3起以上的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精力。

(二)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省内律师事务所并在芜湖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法律顾问应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具有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熟悉行政工作,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项工作有较深了解,精通房地产、工程建设、房屋征收与补偿、物业管理、城市供水、城镇燃气管理等法律事务,对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有较深的研究,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经验,具有一定的政府部门行政管理非讼法律实务水平,以及行政应诉的实践能力。

二、工作范围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并出具书面法律风险评估、法律论证分析和审核意见;

(三)参与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文件的研究、论证、起草和评估工作;

(四)参与我局重大合同、重大项目、协议的洽谈、协商,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对我局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征收等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决定,提供书面的法律研究、审查和论证意见、建议;

(六)参与、协助我局处理重大信访、重大纠纷、突发性群体性公共事件或法律纠纷的会商、研讨及应对处理,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建议;

(七)就涉及我局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八)代理涉及我局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执行案件;

(九)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

(十)参与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对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十一)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十二)协助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三)承办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应聘材料

我局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参与报名,有意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律所公章,原件备查);

(二)拟具体承办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需加盖律所公章,原件备查)及其从业经历、专业背景等职业情况介绍说明材料;

(三)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参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咨询服务情况,具有代表性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的案例、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案例;

(四)列明目前的客户情况,包括担任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或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参与地方立法项目、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办理重大、具有社会影响力诉讼案件等证明材料;

(五)律师事务所须保证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jw.wuhu.gov.cn/)上发布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二)推荐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律师可自愿填写《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律师事务所也可推荐本所符合选聘条件的律师参与报名,并于2022年5月30日前直接将纸质应聘材料及《报名表》送寄至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九楼948室)。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三)审查确定。我局对报名的律师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在初选的基础上,按照差额原则形成我局法律顾问候选名单,提交局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拟聘任法律顾问人选名单,提交市住建局党委集体讨论确定。 

(四)公示审批。将研究确定的我局法律顾问人选,在“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我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法律顾问人选予以审核批准。

(五)聘任签约。我局向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对决定聘任的法律顾问,我局与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五、法律服务费及考核

(一)法律顾问服务费原则上3万元/年。聘期内受托代理涉及我局的诉讼、仲裁、复议等案件代理费另行商议。

(二)我局每聘期对法律顾问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我局法律顾问解聘或续聘的重要依据。在合同期限内,对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法律顾问,可根据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解聘合同;对胜任工作要求或工作表现突出的法律顾问,可根据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续聘合同。

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0553-5905150。邮寄地址: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九楼948室。

附件: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报名表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3日

关于公开选聘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的公告.docx

附件: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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