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蚌埠市区招募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2022-08-03 22:43:50 阅读()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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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早实现就业,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现就2022年蚌埠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22年度,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发见习岗位120个(岗位明细详见附件清单)。

二、招募见习对象及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1届、2022届)。报名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以前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含省外);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四、见习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同时,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提供误餐补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2年8月8日-8月12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结果,现场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1号楼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蚌埠市蚌山区解放路590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2年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如属于优先安排的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需在《登记表》勾选所属优先类别,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市内人员无须提供)。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可以选填“服从调剂”。

1.岗位已报满的情况下,仍可以继续报名,可以调剂到其他未报满的岗位上,也可作为见习人员离岗出现空缺后的递补对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无效:

(1)当前已经登记就业的;

(2)当前有单位社会保险的;

(3)当前存在劳动用工备案的;

(4)当前有工商登记注册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六、资格审核、岗位匹配

(一)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市人社部门统一对报名人员参保、工商登记、用工备案等进行集中复核,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见习资格。

(二)岗位对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交由见习单位按照人岗相宜原则,根据见习岗位需求、专业需求等情况进行岗位匹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发布数的,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余下岗位人员配置,见习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报名顺序等自主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门槛。对符合要求的,见习单位不得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歧视行为,不得无故拒绝接收,确因报名人员本人因素(如:本人信息弄虚作假、健康原因、不能参加见习3个月以上的等)导致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可不录用。对没有匹配成功的报名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报名人数不足的机关事业单位中调剂,也可作为缺岗递补对象,或推荐至企业就业见习岗位。

七、组织上岗

9月初,各见习单位完成见习人员报到上岗,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

八、权利义务

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得无故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不能胜任岗位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九、联系方式

见习报名电话:0552-3111506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1699

本《公告》及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相关事宜由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

附件2:2022年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2022年8月2日

附件3

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政策问答

问: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此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2022年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如属于优先安排的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今年的毕业生,报名时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的可以吗?

答:可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已毕业的,提供查询截图可作为报名材料,后期取得毕业证原件后,第一时间交见习单位复核,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见习资格。

问:优先安排证明材料有哪些?

答:

1.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可提供户主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含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登记页面),或者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

2.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可提供户主低保手册(含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登记页面),当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凭证,或户籍所在地(享受低保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可提供人社部印制的就业创业证,内页就业援助卡上标注为“零就业家庭”;或县区级人社部门出具的认定情况证明,或通过系统查询认定结果的截图加盖县区级人社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

4.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父母有一方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人社部印制的就业创业证,内页就业援助卡上标注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县区级人社部门出具的认定情况证明,或通过系统查询认定结果的截图加盖县区级人社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

问:如何界定高校毕业生为未就业状态?

答:指在报名时,没有登记就业、没有参加单位社会保险、没有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没有工商登记注册等视为未就业。

问:以往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此次是否可以报名?

答:根据《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每位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以往已经参加过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的人员,此次不得再报名。另外,已进行就业登记、已办理用工备案、正在参加单位社会保险、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已考学等人员不得报名。

问: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报满后,是否可以继续报名?

答:可以继续报名。从近年机关事业单位上岗情况看,部分上岗人员因考编、入职等多种原因导致中途离岗,陆续出现岗位空缺。如果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又有意愿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即使岗位已满,建议你仍报名,作为候补或调剂对象。下一步,在征得空缺岗位单位意见后,在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仍然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

问: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能否在见习期内参加社会保险?

答: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不能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但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一旦发现,即中止见习。

问:见习期满后,见习人员可以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吗?

答: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目的是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见习期满后,见习人员并不会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要想成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要按规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问:如果在见习期间找到了其他工作,可以提前结束见习吗?

答:见习期一般3-12个月,如果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提前结束见习,但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问: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公开招募结束后,还有没有机会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

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统一发布招募公告,岗位出现空缺后,从已经报名未上岗人员中进行补缺。在无候补对象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适情再组织公开招募,在市人社局官网统一发布报名公告。

问: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待遇保障及发放时间?

答: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每人每月2000元,工作少于15天,发半月补助,超过15天,发一个月补助,原则上要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市、县人社部门次月15日前将见习补贴发放至见习人员社保卡。并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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