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阜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1-05 11:07:55阅读()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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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阜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经核准,2022年下半年阜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6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1月4日起同时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fy.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1.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

(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11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备案、签约聘用。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fyrsks.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6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下半年阜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1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1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18日12:00前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fyrsjsyk@126.com,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8日15: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综合应用能力和综合文字材料写作能力测试模式。考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其中:

上午: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30—17:00 综合文字材料写作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范围以《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大纲》为准。综合文字材料写作能力主要测试机关文稿写作能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11月23日9:00后直接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地点设在阜阳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3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2年11月28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清河西路279号,市人社局1号楼205,联系电话:0558-2273009)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原始成绩每科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综合文字材料写作能力》成绩确定。招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综合文字材料写作能力》成绩)÷2÷1.5×0.7+面试成绩×0.3。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综合文字材料写作能力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备案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签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有关事宜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招聘主管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69758(市委办公室)

0558-2236759(市委政研室)

0558-2292265(市委网信办)

0558-2232391(市委编办)

0558-2296071(市政协办公室)

0558-2261909(市信访局)

0558-2271708(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

监督举报电话:0558-226133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2年下半年阜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书

3.《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大纲》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

附件: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19.5 KB]

附件:2022年下半年阜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4.0 KB]

附件: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大纲.doc [1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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